这便是不离乡、不入城、维持农村家庭亲密稳定的致富家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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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热潮中,乡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并运用到农业的生产、管理和销售全过程中,一种依托于数字技术的农村产业新形态形成,满足农民就业、学习、交往、服务等多元需求的数字生活逐渐普及。但是,乡村空巢、空村现象越发普遍,村庄共同体趋于松散,村民的原子化更加明显。在这一形势下,政府如何切合实际,在数字化上给予乡村振兴增效、赋能,把乡村社会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活力激发起来,防止数字化时代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深思。
数字乡村是借助于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而呈现的新型乡村建设形式与载体,以数字技术创新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驱动力。乡村社会在数字化建设中能否积极成长,关键在于促进村级组织与村民的积极参与,尤其吸引乡村精英向村庄的主动回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打破乡村社会建设原有动力机制的运作障碍,激发乡村系统的数字化自我发展能力,是当前数字乡村建设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数字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要达到高度融合,需要在以村庄活力与村民主体性为中心的前提下思考政府、市场等外力介入乡村社会的成效,通过基层资源调动来创造和提升村庄和农民的能力与活力。村庄由农民组成,是体现农民内在互动关系与延续乡村特色文化的生产生活共同体,其发展动力来于农民,而农民的动力源主要在于家庭,无论外出务工,还是返乡创业,动机均是为了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并且其稳定感、安全感、幸福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庭支持。作为村庄共同体的次级共同体,农户能够体现村庄传统与现代技术融合的机制和特征,提升农户数字化素养,并以此激发乡村家庭活力,是实现自下而上的数字乡村建设的合宜路径。
“数字化家计”的分析视角
人类文明的数字化转向和国家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强力投入,为乡村振兴和小农家庭经营的转变和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技术环境和政策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打破原有动力机制的运作障碍,能够激发村庄真正的内生需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作用下形成的跨时空交易系统中,小农户、消费者及各种农产品与轻加工产品得到整合,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因此,以“数字化家计”为分析视角,探讨数字时代小农户主体性发挥和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问题,能够助力村民找到充分发挥家庭创生能力的价值锚点,并推动家庭结构乃至村庄共同体的优化重组。
“数字化家计”概念是“家庭生计”概念的延伸。“家庭生计”初始含义是指在一定的经济环境、家庭状况和生活际遇下家庭成员谋取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条件的手段。这一生存性指向可以扩充为更广泛的生活性和发展性指向,主要指“以家庭为生产和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充分运用家庭资产、资本等资源,在应对社会变化与压力时为维持家庭生存与发展所采取的行动,也可以解读为家庭经营与家庭事务,具有家庭生产、消费、积累等方面的行为特征,并决定着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方向。
乡村传统的家计模式表现为主体务农、偶尔兼业或从事小商品买卖的样态。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村小农户的生计策略或以农为主,或以工为主,而半农半工也就是“半工半耕”型家计是当前小农家庭的主要家计模式。在现代社会的数字转型中,乡村家庭生计策略进一步创新与升级,形成以农业数字生产、电子商务等为主的数字化家计模式。这是互联网时代典型的机会型和发展型家计模式,体现了国家干预与市场逻辑主导的社会中,乡村家庭一直具备主动适应社会乃至建构社会的能力。即使村庄共同体完全纳入现代国家与自由市场的支配体系,村民仍然对传统家庭至上的本体性价值有着心理依赖,而家庭本位思想是村民努力建立个体—家庭—村庄—市场—国家连续统的基本出发点,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则能够成为村民改善家庭结构、扩大家庭生产容量的助益性条件。
数字化家计整合了传统农户家计的优势资源与工作经验,并融入了时兴的数字化能力。这种新时代新型家庭生计策略的选择,虽然仍受到先天资源禀赋和特殊自然环境的制约,但农户已经有了更多的自主性,而家庭的多效能产出进一步推动了乡村精英的回流,从而促进了家庭结构与家庭形态的再转型,村庄社会结构和乡村活力都呈现出理想化态势,国家也因此得到整体性与平衡性发展。数字化将是乡村社会普遍的发展趋势,尽管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区域不平衡问题,但数字化家计将成为农民多元家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家庭结构与家计的两种模式
数字化使得村庄共同体获得了一种不受地域限制的新型发展空间,小农户也在回应数字化建设中不断调整自身的结构与生计模式,在村庄中即出现两种代表性的家庭结构与相应的家庭生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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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散型家庭结构——外出务工家计模式
离散型家庭以完整的主干家庭为参照类型。由于青壮年为谋生计而外出务工,使得老人、妇女或儿童留守村中,这种家庭模式主要表现为家庭结构在地理空间上的分散与不完整。受人口流动影响,家庭结构的“缺损型”或“非典型”转变更为普遍。“缺损型”的离散家庭模式主要为“夫妇式”子代家庭、祖辈与孙辈共同生活的隔代家庭、子代仅一方外出的“新三代”家庭、空巢家庭等。从人口流动单位来看,家庭成员的外出表现为单人流动、子代夫妻流动、核心家庭流动、扩展家庭流动。子女的单人流动促使以亲代为主体的核心家庭趋于离散,留守乡村的中老年“夫妇式”核心家庭开始形成。由于子代尚未成家,故而帮助子女完成婚嫁成为亲代的头等大事,为了尽快积累婚嫁资本,不仅子女在外工作,亲代至少也有一方在工作,甚至亲代子代共同外出务工的情况亦不在少数。
与子代单人向外流动相比,如果子代已经成家,这类家庭往往出现子代夫妇一同外出务工或一方单独外出务工的状况。子代夫妻的流动,往往使得家庭因居所分散而形成“新三代”家庭或隔代家庭。这类家庭模式呈现强烈的代际分工意识,或者将孙辈放在农村由亲代隔代抚养,或者亲代一起或独自一人去城市照料子代小家庭生活,三代人的家庭结构持续保持离散状态,亲代是这种离散型家庭的利益和情感输出者。以核心家庭或扩展家庭为单位的人口流动,有可能使得农村只剩下空巢或空户家庭。这时家庭生计已不是家庭考虑的主要问题,而是如何重构家庭价值、促进家庭功能充分发挥、安排老人生活及其情感抚慰问题。现在乡村家庭亲密关系的建构不再以父母为中心,父母权威的减弱也使得他们对子女情感的期望值发生转变。老人很少产生愤怒的消极型“分化情感”,而是积极建立协调家人关系的“融合情感”。但亲代对于代际关系变化所表现出的自我调适,可能需要一种更为妥帖的承继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方式来替代,或者建立一种新的家计模式来化解外出务工所带来的乡村结构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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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型家庭结构——数字化家计模式
扎根型家庭是指家庭成员都居留在村庄的家庭结构模式,强调家庭结构在居住空间上的近距离与完整性。这种家庭的生产方式是务农和不务农,可以称之为“纯农户”和“不务农的在村农户”,后者绝大多数在村庄就近务工或经商。不同于同居共爨的传统主干家庭,扎根式家庭中的亲代与成年子代并不必然居住在一起,他们更注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家庭生产上的联系,并增强了代际间的互相照料与情感交流。随着数字化推进与“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应用的火爆,在乡村社会逐步形成“直播+电商”的家庭生计模式,青壮年农民与父辈合作,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当地产品,扎根型家庭由此形成。
有别于离散型家庭只能单向度满足家庭的抚幼功能,扎根型家庭能实现扩展家庭的双向功能,即同时兼顾抚育、赡养需求与情感满足等。在农业社会—工商业社会—数字化社会的持续转型中,村民出于家计考虑不断调整家庭结构和变通家庭观念,并与乡村社会疏离形成因果关系。要将现代丰裕生活、有机团结型社会结构、传统家文化以及农民经济独特的体系与逻辑联结起来,乡村家庭生计的数字化无疑是一条吸引成年子代回流、致富、维持家庭稳定的合宜方式。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化进程中的家庭压力,彰显了家庭进退自选的韧性,释放了家庭扩展的活力,进而为乡村振兴的稳定推进提供了结构性基础。
乡村数字化家计的初步形成
数字化家计与外出务工家计具有延续性,经营主体大多是务工返乡后的青壮年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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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代介入数字化家计的分工流程
以电商业为代表的数字化家计在乡村社会传播速度较快,说明了数字化家计深层次镶嵌在乡村的社会网络中,“以家为本”的终极价值则助推了这种新兴经济模式的发展。数字化技术与家庭关系的融合创新了家庭生计的类型,将乡村家庭生计从地缘限制中解放出来,从而突出了亲缘在数字化家计中的重要性。随着数字化技术的简化,亲代可以纳入到数字化家计的分工流程中,如帮助子女拍短视频增加销售额等。在很多村民的认知中,经营场所、资金来源和劳动力资源完全服务于子代引领家庭致富的宗旨。当然,这种家庭集体行动并不仅仅是建立在“经济逻辑”上的理性选择,而是来自代际和谐与家庭伦理的诉求,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的行动逻辑。代际关系融入数字化家计还体现为亲代支持子代的家庭伦理。数字化家计与外出务工生计模式都持守“恩往下流”的责任伦理,亲代自愿为子代付出,甘当子代经营电商的辅助者,其能够维持的内部动力亦在于此。亲代无私奉献的另一层驱动力是“面子竞争”,后者反映了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责任观念。在父母看来,他们的付出如果能让子女和孙辈过上更优质的生活,即是尽了自己的本分,这样才会心安与有面子。
新型扎根型家庭结构的形成不能简单解释为代际不平等关系的再生产,而应该涉入中国传统的代际伦理以及时下人们对家庭亲密关系的新理解。数字化家计离不开亲代的无私奉献,对此子代也会予以相应回馈,从而代际之间建立了一种交换型亲密关系。当然,这种以亲代奉献为前提的亲密关系是脆性的。子代正当壮年、亲代尚有较强的劳动能力是形成数字化家计的最好条件,但如果亲代年龄渐长或身体不适,则难以辅助子代进行电商运营,而日常家庭事务中的代沟问题,可能会导致家庭合作趋于崩解。因此,数字化家计中所形成的扎根型家庭,具有培养新型亲密关系的效能,但也需要解决亲代与子代之间的责任与情感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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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积累促进了数字化家计
与市场的互动融合
务工经历能够成为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激励性条件,一些善于把握机会的年轻人将城市的生产方式引入农村,并推动了家计模式的转型。目前,“互联网+电商”已经成为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常态,并达成了国家—网络(社会)—村庄—个体共同参与的良性机制和共赢效果。对于返乡创业者来说,务工经历往往成为其转变为地方能人、带动本地致富的有效资本。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在技术、资金储备及社会阅历上都比较充分,而且对市场化运作秩序颇为熟悉,这都是从事电商业务的基本素质。
电商作为技术性极强的新型商业活动,其绩效如何,除了受到政府与市场等外生动力的影响之外,也与创业者的能力紧密相关。后者包括个人素质、技能水平、创新意识与创业效能感等。当小农户面对市场风险的巨大压力时,数字化家计将外在市场化动力、创业者人力资本与家庭内部资源的整合需求统合起来,促使市场以一种柔性的方式介入乡村社会,而非资本对乡村社会的单向剥夺与汲取,乡村家庭—村庄—市场之间也因此形成一个良性的合作系统。无论村民外出务工,还是返乡电商创业,均存在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下的乡村资源匮乏与村民弱势问题。农村电商要获得持续发展,需要具备生产、营销、服务、管理、推广的专业性人才,但很多村民缺乏对务工经验的反思与总结,并且从事电商业务的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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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网络扩大了数字化家计的范围
作为依赖数字资源的家计新业态,资本和技术构成为乡村数字化家计的关键性生产要素。同时,中国是关系型社会,尤其常驻乡野的扎根型家庭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人情往来,因人情而延展的社会网络对乡村数字化家计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帮助家庭电子商务获取更多的重要信息、技术经验、物质资源和感情支撑。返乡创业者在外务工的经历势必会扩展自身的社会交往圈,后者能为前者提供缓解融资约束、获取客户资源与经营许可两方面的便利。对于创业者来说,电子商务不仅降低了市场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社会风险,也扩大了市场性社会网络,使得创业者能以较低成本接触到大量消费者,并且方便了创业者与相关企业、消费者的沟通。这种弱关系能够给创业者提供各种关于电商的信息和资源,就有可能在数字化家计经营上获得成功。
随着创业家庭社会网络的拓展,家庭的财富与社会地位、家人的幸福感均会提升,而数字化家计的经营行为会产生众多的模仿者。提高村民利用电子商务自主创业和改善生活水平的积极性,不仅可以在邻里间形成数字化家计的氛围,而且会促进村民之间的经济协作,从而在乡村社会形成效率颇高的电子商务集群。电子商务集群的形成促进了各地“淘宝村”的兴起,在当地形成一种新型的以扎根型家庭为基础的数字化家计文化,家庭成员乃至村民之间也由“疏离型”关系走向“亲密型”关系,从而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村庄共同体的团结。
农户电商行为改变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尤其对边远地区的小农户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正向作用,而小农户的社会网络也深深嵌入到电商经营中。当然,由于人口外流、空巢家庭突出,数字化家计缺乏凝合乡村社会力量的核心人才与能人,而成功电商所带来的羊群效应,虽然导致农村电商的爆发式增长,但如果在电商集群中未形成严格明晰的上中下游产品及创新机制,内部缺乏合作的平台与协调机制,无法使集群内部产生竞争性的发展合力,导致产品的内卷化和大量的同质性产品堆积,在市场利润被快速摊薄的过程中,他们便会通过恶性的价格竞争,造成全盘皆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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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嵌入表达了国家对数字化家计的支持
从国家视角分析数字化家计的形成,可以理解为数字时代自主性国家对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和技术升级的结果。一系列国家利好政策加快了乡村数字化家计的形成,但数字乡村建设的利好政策并没有完全到位,乡村产业结构没有得到高水平的数字化转型。在现代家国一体的构想与实践中,依然延续了国家“中心”的社会认同,乡村振兴的程度与数字化家计的成效根本上基于国家支持的力度与效度。数字乡村建设与小农户电商创业相脱节,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强外部政策性与弱内生动力性的矛盾没有解决,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村民对国家相关政策的认知不足或者说关注度不够,这恰恰延续了20世纪20年代梁漱溟提出的“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的传统。
在市场经济机制主导下的乡村社会,农户往往将提高家庭收益作为决策依据,并以此为指导来优化配置家庭生产经营,“电商+农户”的数字化家计也应运而生,但中国农民一直存在与国家力量疏离的历史传统,从而对国家政策存在消极被动的认知状态。实际上,在国家助力之下,信息技术介入或者说数字化时代给地方社会带来了知识与结构的双重变化,也给农户家庭秩序优化创造了新的发展机会。家国同构是解读中国社会的主流话语,如何在电商运营上实现村民家计与国家制度的紧密契合,为扎根型家庭提供丰富的资源和抵挡风险社会的安全感,在国家层面至少需要在制度环境、电商生态系统、电商经营者等层面加大建设力度,促使数字化家计产生较为理想的社会效应。
结语和讨论
在生产生活空间的数字化转型成为社会常态的趋势下,我国要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并以“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但是,区域之间的数字鸿沟一直存在。在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电商平台建设、人们的认同与能力等方面均滞后于经济发达省份。这种不同步现象说明,乡村社会的数字化转型一方面需要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经济等外部结构性因素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乡村社会自身的发展需求与推进动力。以返乡创业青壮年为核心、以电商经营为主要载体的数字化家计,作为小农户家计在新形势下的新状态,成为乡村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主体力量。
数字化家计与扎根型家庭互生共成,其经营的出发点是统合经济理性与家庭情感需求,故而其在物理空间的表现方式是家庭成员在居住方式上不离乡、不入城,在农村实现家庭高质量的生活目标。这种家计的经营机制主要来于家庭资源整合与代际支持,子代务工经验所积累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也在构建数字化家计中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相关利好政策能够真正落实,数字化家计将有助于在村庄形成老—中青—幼合理布排的人口结构,而村庄共同体和传统家庭的优势特征将得到重建。当然,以电商业为主体的数字化家计不是保证家庭结构完整的前提下维持家庭生计的唯一内容,对缺少大城市联动的不发达乡村,需要积极构建其他经营模式,以实现由务工到电商乃至更为多元化的生计模式。
文章摘编自《务工与电商:乡村“数字化家计”的形成》,作者:夏当英,辛昌泽。原文载于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农业可持续发展】栏目,有删节。免费下载全文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作者简介:夏当英(1972—),女,安徽当涂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思想史。E-mail:ahuxia@126.com
引用本文:
[1]夏当英,辛昌泽.务工与电商:乡村“数字化家计”的形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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